莱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五大亮点凸显经普成效 | ||||||||
| ||||||||
6月27日,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在德州市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全省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结合普查试点问题,研究部署相关业务工作。莱芜、淄博、潍坊、临沂四市经普办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 为全力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莱芜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五大亮点凸显经济普查工作成效。一是编制四个名录库。4月份即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取得2017年年度名录数据,开发程序进行整理排重比对,编制形成四个名录库:多部门大数据名录库、含经济指标的企业数据库、按专业分类的数据库、重点单位非四上库,这四个库用于经济普查不同阶段,可作为提前谋划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提前开展排查落实。5月初召开会议,要求各区按照市局整理提供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非四上单位,进行排查落实。召开专业数据比对会议,要求相关专业将部门数据与统计年报数据进行横向比较核对,深入分析数据差异原因,全面评估全市经济总量及行业结构;三是要求大型企业成立普查机构。6月份市经普领导小组发文要求大型企业集团成立普查机构,配合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6月下旬,市经普办成立工作组赴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就配合做好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并就成立普查机构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规范操作四经普。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国家、省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规范操作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出台集中办公五项工作制度,分别是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工作学习制度、文档管理制度,规范普查工作标准。研究制定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及数据质量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经济普查工作管理;五是扎实开展综合试点。6月12日,市级经普综合试点在高新区进行,组织市、区、镇三级普查机构100多人进行实战演练,模拟普查工作流程。先后成立综合试点领导机构、搜集部门名录整理形成底册、划分普查区及绘制电子地图、开展“两员”选聘、普查业务培训、实地入户登记。通过综合试点,培养业务骨干、锻炼普查队伍、交流工作经验,为正式普查登记夯实基础。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